誰來監管“官商一體”的村干部?
據了解,小欖鎮社區(農村)集體經濟相當可觀,2012年,轄區15個社區集體經濟收入超過10億元,聯豐社區集體收入約6500萬元。
據黃新澤和小欖鎮農村辦稱,除用於分紅,集體收入主要用於社區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學校、治保、衛生保潔等,並表示“所有支出在小欖鎮農村經濟管理辦公室均可查賬”。
馮結紅稱,由第三方會計事務所提供的最新集體經濟審計報告顯示,2010年,聯豐社區並未查出財務問題。2011年的審計尚未完成。
截至目前,當地紀委並未就此立案,但表示將視核查掌握的情況來處理。不過,據馮結紅所表述的自4日成立核查小組以來7天時間當地紀委僅掌握了當事人的自述材料,而這些情況記者不到一個下午就已經獲悉。
對於兩名社區干部的商人身份,馮結紅說,國家不禁止社區(村)干部經商,當地黨委政府隻要求社區干部應專心於社區管理工作,上班時間不可用於經營。
中山大學政務學院副院長岳經綸教授認為,社區(村)干部雖小,權力卻不小,特別是在農村集體土地的處置上,有很大的決定權,因此,地方應因地適宜,對社區(村)干部經商作出嚴格規定,並引入財產申報和任前財產公示制度。(新華網廣州1月12日專電 記者 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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