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監督,即努力實現對於權力的有效監督,是反腐倡廉工作中一項最重要的、可以綱舉目張的工作。艾克頓的名言眾所周知,“權力易於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而“權力過分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監督”正是我國腐敗問題不斷嚴重化的總根源。因此,如果真能破解權力有效監督的難題,實現對權力的有效監督,那戰勝腐敗的終極目標的實現就不再遙不可及。
十六大以來黨關於權力制約與監督的部署
我們先來梳理一下十六大以來黨的代表大會與權力制約和監督相關的主要精神。
十六大關於權力制約與監督的相關主要精神是:“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著重加強制度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政治體制改革(應)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十七大關於權力制約與監督的有關表述是:“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擴大人民民主”、“發展基層民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十八大關於權力制約與監督的表述如下:“要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必須繼續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讓人民監督權力”;“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保証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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