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潘中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年07月02日08:28    来源:高检网

原标题: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潘中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潘中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中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潘中玉分别利用担任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委书记、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多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推荐


2020上半年中央“打虎战报”来了!

6月中纪委官员案件通报看点:两"老虎"被擒 4名金融干部落马

六个问题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近年来十余名地级市"一把手"被查 包含两名省部级"老虎"

重庆公安局长邓恢林被查 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

(责编:扶婧颖、李源)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