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14:55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绍兴市委批准,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对绍兴市商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秦国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秦国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秦国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构成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秦国金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秦国金在本人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其忘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在追求财务自由、奢靡享乐中迷失方向,触碰纪律“高压线”,上演“以权换钱”闹剧,掉入犯罪深渊。秦国金深刻反思,痛彻心扉,表示悔过自新,争取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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