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6日08:35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王卫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元市检察院向广元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卫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广元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卫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媒体记者李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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