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3日08: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者按】5月16日至5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陆续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内蒙古、吉林、安徽等13个省区市及脱贫攻坚中承担重要职责的11个中央国家机关、2个中央金融企业党组织亮出整改“成绩单”。各地、各单位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如何?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为您梳理其中看点。
看点一: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关爱留守老年人。民政部提出措施,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率和护理型床位比例,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建立县级供养服务中心并增强服务辐射能力,健全农村地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水利部党组表示将整改措施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有机结合,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做到巡视整改和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在常规面向贫困地区安排资金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专门拿出5.1亿元投向贫困地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并把中央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等4类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地区。在住房保障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启动930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7个集中安置点、3320套安置住房开工建设,8个安置点、547套安置房已竣工,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看点二:强化对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倾斜支持
加强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国家发改委的整改报告中提到,要加强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评估。印发了《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强化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的倾斜支持。
省委书记包保大别山革命老区。安徽省针对脱贫攻坚“靶心定位”上的问题,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作为全省脱贫攻坚的首位重点,强化扶贫资金等要素保障,凝聚各方力量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深入岳西、金寨等大别山革命老区县开展督导调研。李锦斌同志亲自包保大别山革命老区。
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制定《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共涉及项目141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39项未完工项目中,目前已有21项竣工,9项已取消或近期暂缓实施,9项正按计划建设。对符合投向的项目纳入乡村振兴2019年补助资金计划盘子,新增2540万元予以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看点三:重视扶贫队伍建设,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挂职贫困县
激励挂职干部担当作为、积极奉献。民政部2019年已提拔使用6名参与脱贫攻坚挂职的司局级干部,树立了在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的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挂职干部的关心关爱,根据规定及时提高挂职干部生活补贴,为新选派到部定点扶贫县的挂职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激励他们在挂职地担当作为、积极奉献。
举办专题培训班。青海省委制定《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将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培训列入2019年培训内容,拟于6月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纪委监委机关年轻干部到深度贫困县挂任纪委副书记。甘肃省明确从省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选派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到“两州一县”等27个深度贫困县挂任纪委副书记,作为省纪委在贫困县的联络员,专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实脱贫攻坚一线监督执纪力量,直接传导工作压力,确保脱贫工作不偏不虚、精准落地。
加强扶贫干部挂职互派工作。针对京蒙扶贫协作对接不够、协作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强京蒙扶贫干部挂职互派工作,年内北京新选派挂职干部40人左右,内蒙古新选派赴京挂职干部70人左右。
看点四:取消“扶贫工作日”,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
解决形式主义工作方式。陕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扶贫工作日”;西藏规定自治区层面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自治区、地市两级对县级及以下的考核每年组织1次。
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陕西省在整改报告中提出,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研究推动解决不到位问题,列出五点整改措施,并提出组织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回头看”,切实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将整治扶贫领域工程质量监管、招投标等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责任心不强、干部作风漂浮等深层次问题,作为全省正在开展的“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重要内容,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此外,多地方发布了今年一季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甘肃全省今年一季度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76件8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50人,组织处理406人,问责153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内蒙古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820件,同比下降12.57%;立案203件,同比上升76.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7人,同比上升257%;组织处理114人,同比上升18.7%;移送司法机关30人;通报曝光121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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