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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每周通报:9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查处【2】

2016年05月11日09: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镇政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镇政府以加班费、社会保障补助、拆迁补助等名义发放补贴款项合计5.3万元。平新镇党委书记兼镇长于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牡丹江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主任科员张波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23日晚9点左右,张波私自驾驶警车赴外地办私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汤原县林业局中心苗圃主任邴冠兴大操大办问题。2015年12月28日,邴冠兴在某酒店为其母亲操办“生日宴”,置办酒席19桌,邀请单位同事参加并收受礼金。邴冠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贺从俭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贺从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25名下属企业和其他私营企业负责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赠送的礼金、购物卡共计35.55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2.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顾晓华违规私设并动用“小金库”款项发放节日福利问题。顾晓华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的体检费、卫生服务费等共计11.65万元设为“小金库”,并动用“小金库”款项2.5万元发放职工节日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连云港市东海县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时红霞、环境监察局平明分局局长王科、白塔分局局长韩俊浦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时红霞、王科、韩俊浦分别收受某畜牧有限公司负责人中秋节、春节赠送的购物卡4000元,时红霞、王科、韩俊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周潭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邓志平违规公款吃喝与送礼问题。邓志平弄虚作假,巧立名目,采用虚列重点工程青苗地面附属物补贴的手段,套取社区集体资金4.26万元,用于购买香烟、公款吃喝与送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无锡市北塘区山北水利农机站站长吴志兴违规发放节日福利问题。吴志兴违反规定擅自购买8500元的超市购物卡,给职工发放节日福利,并以虚假食品发票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二科科长顾琼珊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12月、2015年春节前,顾琼珊先后2次收受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卡,价值5000元。顾琼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兴县和平镇公共安全中心副主任胡秋平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胡秋平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6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嵊州市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根校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王根校将畜牧兽医局国有资产租赁收入资金59.5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支付办公费用。王根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淮北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姜杰公车私用问题。姜杰以接送专家为名使用单位公务用车,送家属到南京市看病。姜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舒城一中校长王先稳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王先稳在节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烟、酒等礼品;以加班等名义违规领取补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费。王先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淮南市田家庵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李勇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李勇强在任区审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李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明光市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民警裴桐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元旦,裴桐驾驶单位警车到盱眙办理个人私事。裴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副所长戴虎(主持工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芜湖市公路管理局汪巍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汪巍任X028治超站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公车私用并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汪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泽春变更出国境考察路线问题。2015年5月16日至25日,林泽春作为访问团负责人,出访智利、秘鲁等国开展公务活动。期间,林泽春率团变更路线,增加访问城市和出访费用。林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规费用。

2.宁德福鼎市供销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克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陈克明和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廷玲、工会主席曾碧华以“党员活动”为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302万元,用于全体党员发放补贴。陈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廷玲、曾碧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3.三明永安市安砂镇党委组织委员李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2日,李斌私驾公务用车并携带女儿办理私事。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于都县罗坳镇人大副主席彭生水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彭生水邀请罗坳镇部分机关干部、村干部等管理对象共80人参加新房乔迁喜宴,并违规收受礼金6680元。经于都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彭生水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景德镇市水务局玉田水库管理处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玉田水库管理处违规发放在岗行政人员奖金4.0609万元。经景德镇市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管理处主任石玉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管理处出纳朱桂兰行政记过处分(事业编制),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平阴县纪委给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新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发放款项。

2.长岛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杨培林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长岛县纪委给予杨培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3.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高红堂公车私用问题。鄄城县纪委给予高红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4.惠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杜炳立公款吃喝问题。惠民县纪委给予杜炳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加宴请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5.安丘市青云双语学校副校长李晓华公款旅游问题。安丘市教育局党委给予李晓华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6.沂源县西里镇教育体育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增峰公车私用问题。沂源县纪委给予郝增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驻马店市农科院试验站站长渠占奇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13日,渠占奇未履行请假手续,带领两名工作人员驾私车前往武汉,先后到武汉大学、黄鹤楼等景区游览,于4月14日下午返回。随后,经渠占奇签字同意,以出差名义将3人在武汉产生的1469元费用予以报销。2016年4月,市农科院纪工委给予渠占奇党内警告处分,责令3人承担旅游费用。

2.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第二初级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5年10月,该中学以家访、护校、假期值班等名义向本校教职工发放各类补助共计19.4317万元,校长郜雪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4月28日,召陵区纪委给予郜雪峰党内警告处分。

3.固始县分水亭镇罗集村党支部书记郑钧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2016年1月18日,郑钧借操办女儿婚礼之机,违规收受礼金1.98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月27日,分水亭镇纪委给予郑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山中学校长王勇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2015年上半年,南京某公司业务员黄某某为参与校园网项目竞争,先后请王勇吃饭4次、钓鱼1次,并出资为王勇私家车安装一键启动系统。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给予王勇党内警告处分。

2.崇阳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6月,崇阳县水利局党委委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十兵在接待外地企业考察时,违规购买衣服赠送给考察人员,并开具虚假发票报销该笔费用2500元。崇阳县水利局党委给予刘十兵党内警告处分。

3.团风县旅游局局长刘杰、副局长杜国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月19日,刘杰、杜国东违规收受团风县贾庙乡大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漆水平用公款购买的土猪肉等年货。团风县纪委分别给予刘杰、杜国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漆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鄂州市建筑管理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6月30日,鄂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参加市建委系统组织的演出活动,在仅有4人参加演出的情况下,违规购买男女鞋26双共花费1.2301万元,发给全体干部职工。鄂州市建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分别给予该站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吴晓红和站长罗斌党内警告处分。

5.丹江口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环卫所所长谢忠平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22日至7月2日,谢忠平在带队赴山东昌邑考察学习期间,绕道曲阜、青岛、开封等地游玩,并在市环卫所报销费用5100元。2014年8月7日,市环卫所向36名管理岗位人员违规发放高温补贴1.9008万元。丹江口市纪委给予谢忠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荆门市信访局副局长叶孝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8月,叶孝全两次签字同意,违规向单位干部发放奖金11.9497万元。荆门市纪委给予叶孝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神农架林区阳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11月23日,何涛在林区某宾馆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含管理对象13人)礼金计1.82万元。神农架林区纪委给予何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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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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