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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发布新年首月通报:125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查【2】

2016年02月18日08: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巩义市北山口镇水地河村党支部书记张拾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安置小区等问题。张拾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安置小区,且将收取的安置小区购房款单独记账,用于小区建设工程支出。2015年9月,张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桥北乡葛韩庄村纵容破坏耕地和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葛韩庄村党支部纵容村民在村集体耕地上采掘取土,共违规收取取土费6.66万元,造成57.38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违规支出招待费8.83万元。葛韩庄村党支部书记姚振彦、党支部副书记贾银虎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会计马连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孟州市会昌办事处竹园村挪用移民专项补贴资金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竹园村挪用20万元移民大棚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村务开支;同时,集体土地承包金、房屋租金等共计53.37万元村集体收入未入村账,直接坐收坐支。2015年10月,竹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万令,村委委员、村会计袁景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马店村党支部原书记宁华锋、村委会主任宁松涛等人侵吞土地补偿款问题。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临时占用马店村土地108亩,宁华锋、宁松涛、村委委员宁德明、村委委员兼妇女主任王爱英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16.51亩村集体土地分配到自己及家人名下,侵吞土地补偿款共计5.9万元。宁松涛还侵吞工程附属物补偿款2000元。2015年9月,宁华锋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仙桃市120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操绪文收受他人现金等问题。操绪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34.9万元,为相关人员申办执业医师资格证提供帮助。安排工作人员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冲销本单位送礼、同城吃请等不正当开支1.4万元。在姚嘴仁和医院投资入股获利13.43万元。2015年12月,仙桃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操绪文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潜江市竹根滩镇财政管理所原党支部副书记、经管站站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主任聂远仲违规收费等问题。聂远仲在任职期间,擅自决定将代管的村级资金以会计服务中心名义在某银行购买理财产品7次,金额高达2430万元。竹根滩镇经管站严重违反收费管理规定,向各村违规收取账表费、档案管理费、合同管理费等共计10.68万元。竹根滩镇经管站公务接待开支数额大,共支出36.36万元,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该站接待开支仍高达21.52万元,且存在同镇吃请等现象。聂远仲作为该站一把手,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潜江市竹根滩镇纪委给予聂远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经管局给予聂远仲撤销其经管站站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主任职务处分。

3.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鄢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丹权违规占有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陈丹权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国家拨付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和粮食补助共计5.78万元占为己有;在该村村民建房过程中,收受他人所送现金9000元;未履行财务手续,将村集体收取的道路维修费1.5万元占为己有,抵偿该村所欠其个人债务。2015年11月5日,襄城区纪委给予陈丹权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德桥河村党支部原书记唐瑞龙、村委会原主任蔡圣林非法占有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唐瑞龙与蔡圣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私分修建洛湛铁路征地补偿款10万余元,其中唐瑞龙分得4.87万余元,蔡圣林分得5.7万余元。另查,蔡圣林还非法占有另一笔征收村集体土地补偿费6337.9元。2015年11月,沱江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同意,分别给予唐瑞龙、蔡圣林开除党籍处分。唐瑞龙、蔡圣林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高沙村原村“两委”班子集体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村集体资金问题。高沙村村委会主任黄燕强、党支部书记黄志雄以及黄鉴洲、叶燕华、梁小玲、肖树锋、肖建洪、黄耀全、梁进财等9名村干部,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小学场地租金等村集体财产18万元。上述9名村干部再次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村电站征地补偿款11.37万元。黄志雄、黄燕强、黄鉴洲、梁小玲、肖树锋、肖建洪等6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9名村干部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窖洋村党总支原书记彭宏华违规收取地皮款等问题。彭宏华利用担任司马浦镇窖上经联社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规划发放和补收非农建设用地面积18.95亩,收取地皮款共222万元,现未批已建。彭宏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1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原站长李常忠收受油价财政补贴好处费问题。李常忠在开展国家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工作过程中,帮助部分渔船主获得国家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从中收受好处费11万元。2015年11月,李常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柳州市融水县大浪镇小学原校长杨引生等人截留、私分教育经费问题。杨引生伙同该校原副校长梁世成、原报账员韦秀英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夸大开支、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私分该校免费午餐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等资金,共计17.76万元。2015年12月,杨引生等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桂林市灌阳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余良成收受好处费问题。余良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农业综合开发设计项目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取好处费,共计7万元。2015年10月,余良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4.梧州市岑溪市归义镇石坡村党支部原书记梁大钦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助款问题。梁大钦私自截留该村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共计6.08万元。后因群众举报,梁大钦才将该款项发放给村民。2015年12月,梁大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民政办原主任黄中东等人收取灾后重建补助好处费问题。黄中东伙同该镇横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邱永裕,在为因强台风受灾的农户申办灾后房屋倒损重建补助过程中,收取受灾农户好处费,共计3.35万元。2015年10月、11月,黄中东、邱永裕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贵港市平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麦兴新等人失职渎职使部分养殖场套取国家专项补助等问题。麦兴新与副局长陈军、县水产养殖场副厂长黄胤荣、卫生监督所干部黄柱立等4人,在池塘改造项目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使部分养殖场通过虚增池塘面积套取国家专项补助,共计256.11万元。麦兴新、陈军等4人还收受养殖场业主好处费。2015年12月,麦兴新等4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村镇建设站原站长梁世华等5人收取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梁世华伙同长安村党总支原书记陈毕松、村委会原主任黄锐昌、原村干部黄其生和村民陈乾芳等5人,向长安村、福山村和西长村的危改户收取好处费,共计19.47万元。2015年12月,梁世华等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玉林市陆川县珊罗镇长纳村党总支原书记李祖森等4人收取农村低保好处费问题。李祖森与村委会原主任李汉其、原民兵营长李德志、计生专干戴小平等4人,利用为农户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之便,索取好处费,共计6.2万元。2015年12月,李祖森等4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9.百色市德保县隆桑镇陇坛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黄天汉索取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黄天汉利用职务之便,向本村16户已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1.65万元。黄天汉还伙同他人虚报冒领危改补助金1.85万元并私分。2015年12月,黄天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0.贺州市钟山县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陶争春违规收取好处费等问题。陶争春违规向该县公安镇双元村建设沼气池的农户收取好处费,共计1.1万元;陶争春在产业开发扶贫项目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职,导致国家专项扶贫资金损失37.01万元。2015年11月,陶争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甘棠村党支部原书记卢才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卢才运制作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76万元。2015年12月,卢才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2.来宾市武宣县二塘镇小林村村委会原主任覃民访收取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覃民访在帮助群众办理申请危改指标的过程中,收取农户好处费,共计2.5万元。2015年12月,覃民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3.崇左市大新县榄圩乡上吉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文高冒领、侵吞农村低保问题。何文高利用职务之便,冒领、侵吞他人农村低保补助款、春节慰问金等,共计1.17万元。2015年12月,何文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海口市龙华区秀英村经济社违规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2月21日至24日,秀英村经济社组队参加某篮球赛期间,组织运动员、啦啦队等约80人先后四次到海口某酒楼集体用餐,开支共计1.9万余元;25日至28日,秀英村举办运动会期间,该社组织运动员等约65人到上述酒楼集体用餐,开支共计3581元。龙华区纪委介入调查后,秀英村经济社已收回用餐开支并存入该社账户。2015年11月,龙华区纪委分别给予经济社主任邓和云、副主任周昌文、监事会主席唐明光党内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荣昌区仁义镇红梅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邱小平收受“跑路费”“感谢费”问题。邱小平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办理农户倒房重建补助的职务之便,收受盘某某给予的“跑路费”“感谢费”共计5000元。2015年12月,荣昌区仁义镇党委给予邱小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彭水县联合乡村建国土办公室工作人员周文和骗取国家户改退地补偿资金等问题。周文和利用经手、管理户改退地项目的职务之便,骗取农户和国家户改退地补偿资金共计3.42万元;向户改退地村民李某某索取现金5000元。2015年12月,彭水县纪委给予周文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彭水县监察局给予周文和行政撤职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泸州市合江县福宝镇福田村党支部书记杨正才等人私分集体资金问题。杨正才、村委会主任杨慈彬和副主任袁莉,以误工补助、交通费、接待费等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2.2万元予以私分。其中,杨正才分得1.132万元,杨慈彬、袁莉各分得3560元。截至案发时,仍有3560元未处置。2015年12月,合江县纪委给予杨正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杨慈彬、袁莉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2.自贡市富顺县中石镇火车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仁其等人受贿问题。火车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仁其、村委会原主任李光辉、村原文书程胜祥多次接受承建商贿赂,并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为承建商谋取利益。其中,张仁其先后收受、索取承建商住房、门面和现金,款物价值共计63.75万元;李光辉收受承建商住房、门面价值共计30万元;程胜祥先后收受、索取承建商现金共计35.75万元。2015年7月,富顺县纪委给予张仁其、程胜祥、李光辉3人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李世民吃拿卡要问题。李世民在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伍隍镇、东峰镇、回龙乡国土资源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前来办理建房手续的村民违规收取耕占税、工本费、复印费等费用共计12.97万元,并将所收费用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12月,雁江区纪委给予李世民开除党籍处分。同月,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群众经济损失。

4.宜宾市兴文县共乐司法所原副所长彭建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收费等问题。2015年3月,彭建云在为石海镇村民袁某某办理离婚案过程中,违规收取4000元法律服务费。同年4月14日,彭建云退还袁某某2000元,将剩余2000元占为己有。2015年6月,兴文县司法局给予彭建云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其共乐司法所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3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路分局局长张芳琪、副局长王方龙违规收取代办费等问题。王方龙与张芳琪在微型企业申报业务工作中,利用职权便利,为申报业务代办人无偿提供代办场所,并负责介绍业务,以每户2000元收取代办费,共谋利9.5万元。调查中,张芳琪、王方龙还与代办人串供,对抗组织调查。2015年12月,张芳琪、王方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毕节市纳雍县曙光乡第一小学校长许强、副校长郝晓琴套取学生营养餐经费问题。许强、郝晓琴利用职务之便,虚列购物清单报账,套取学生营养餐资金4万余元。2016年1月18日,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职;郝晓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黔南州龙里县6名干部套取医保金等问题。龙里泰安门诊部有关人员通过串换项目收费、多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方式,套取医保金16.7万余元。2016年1月,龙里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科长杨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郭正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善杨,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室副主任(负责人)张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负责人谢桦,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罗黔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文山州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韦成世贪污问题。韦成世违规批准富宁县医保中心向富宁县3家定点医院预拨医疗保险基金共400万元,并与他人合伙挪用医疗保险基金190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个人非法获利14.25万元。2015年5月,韦成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保山市腾冲县荷花镇雨伞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张仕多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张仕多在担任雨伞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挪用集体资金193.79万元用于赌博。2015年1月,张仕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大麦地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要全等3人私分低保资金问题。和要全伙同村党支部副书记蔡正提、村委会副主任蔡正文私分、截留低保资金6.13万元。2015年7月,和要全、蔡正提、蔡正文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私分的低保资金全额追回。(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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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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