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张店区南定镇小旦村党支部书记袁长星违规支付招待费问题。张店区南定镇小旦村党支部书记袁长星,违规支付招待费。南定镇党委给予袁长星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承担违规支付的招待费。
2.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张娟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张娟,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汶上县公安局党委给予张娟党内警告处分。
3.泰安市泰山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主任任坤、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科科长张继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泰安市泰山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主任任坤、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科科长张继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泰山区纪委给予任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继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乳山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辛莉公车私用问题。乳山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辛莉,违反规定,公车私用。乳山市纪委给予辛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郭宇鹏违规参加旅游活动问题。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郭宇鹏,违规参加旅游活动。滨州市纪委给予郭宇鹏党内警告处分。
6.单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法宽公车私用问题。单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法宽,违反规定,安排司机陈建驾驶本单位公车为徐法宽的亲戚办私事。单县纪委分别给予徐法宽、陈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徐法宽承担公车私用费用。(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王献本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国庆节期间,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王献本,以工作需要为由,借用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公车,且多次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2015年12月,洛阳市纪委给予王献本党内警告处分。
2.浚县文物旅游局文物工作站站长侯伟林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发放补助问题。浚县文物旅游局文物工作站站长侯伟林,在负责黎阳仓遗址考古发掘工作期间,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补助。2015年9月,浚县纪委给予侯伟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所领补助。
3.濮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科技扶贫股股长陈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濮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科技扶贫股股长陈宏,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共5500元,其中1500元现金,4000元购物卡。2015年9月,濮阳县纪委给予陈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汝南县梁祝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白新生大操大办孙女满月宴问题。2015年5月6日,汝南县梁祝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白新生,借操办孙女满月宴之机,通知梁祝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等51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2015年6月,汝南县纪委给予白新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5.林州市陵阳镇西朗垒村村干部违规配备手机等问题。林州市陵阳镇西朗垒村村委会主任周保昌、村委会委员王海林、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吕明英和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以按照上级规定配备智能手机服务远程教育工作为名,挪用上级拨付的占地补偿款,为每人购买一部手机共3600元。该批手机未按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购买,也未安装服务远程教育工作软件,购买后从未服务过远程教育。调查中还发现王海林、周从海存在其他问题。2015年6月,林州市陵阳镇纪委分别给予王海林、周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周保昌、吕明英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6.邓州市九龙镇姚营村村委会副主任姚晓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邓州市九龙镇姚营村村委会副主任姚晓飞,受王某所托帮助其外村亲戚李某在本村建房,违规收受王某礼金2000元。2015年4月,九龙镇纪委给予姚晓飞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7.开封市祥符区(原开封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贾殿营违规报销个人餐饮烟酒等费用问题。开封市祥符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贾殿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其分管的祥符区城管局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烟酒等费用共计4.7万元。2015年9月,开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贾殿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8.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局长侯太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6月18日下午,侯太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乘坐警车参加战友聚餐,期间让司机驾车外出办理私事,并将警车长时间停放在就餐地附近。2015年8月,信阳市监察局给予侯太峰行政警告处分,信阳市委免去其鸡公山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9.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张青森、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一行7人外出考察。在黄石考察结束后,张青森返回洛阳,安排高伟带队赴成都继续考察。高伟等6人到成都后直接赴九寨沟等景区旅游。返回洛阳后,上述费用经张青森签字批准在该局报销。对此,张青森负主要领导责任,高伟负直接责任。2015年9月,洛阳市纪委分别给予张青森、高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10.兰考县仪封园艺场党委书记、场长孔令党违规发放现金和实物等问题。经党委书记、场长孔令党安排,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以中秋春节补助费、征收土地承包费奖金、完成新农合任务奖金等名义,发放现金和实物。2015年11月,兰考县纪委给予孔令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郭顺奇大操大办其子满月宴问题。2015年5月25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郭顺奇,借其子满月之机,在汝州市某饭店设宴45桌,并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8月25日,汝州市纪委给予郭顺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副处级干部、计生办负责人张哲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1日至4日,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副处级干部、计生办负责人张哲,驾驶公务车辆用于私人活动。张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石市铁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琴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黄石市铁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琴萍,在担任铁山区西部科技新城管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4.5万元,并带头领取津补贴。邓琴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孟鑫违规收受教材供应商赠送的购物卡等问题。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孟鑫,在任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收受教材供应商赠送的购物卡。孟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志武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志武,违反规定,收受他人送予的礼金。李志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澧县公路局工作人员戴国举公车私用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问题。2015年6月20日(端午节),戴国举违规驾驶本单位执法车辆回家,行驶途中将陈某当场撞死。司法机关已追究戴国举刑事责任。澧县纪委给予戴国举开除党籍处分;澧县公路局马堰治超站站长向世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澧县公路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王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衡阳市实验中学违规举办学校20周年庆典活动问题。2015年10月2日,衡阳市实验中学违规举办20周年庆典活动,违规收受校友捐款、学生家长助学捐赠款和部分单位赠送的礼金。衡阳市实验中学校长欧立平、党总支书记姜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学生家长赞助款项予以退还,对单位赠送礼金予以收缴并上交市财政。(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刘忠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刘忠,违反规定公款国内旅游。刘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供销社副主任刘映锋违规公车私用问题。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供销社副主任刘映锋,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刘映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阳江市江城区南恩街道三江村党支部书记郑天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阳江市江城区南恩街道三江村党支部书记郑天海,违规给村干部发放津贴补贴。郑天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宁市上林县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南宁市上林县中学以赞助费、有偿补课费等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用于发放各类补贴或福利。上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上林县中学原校长李坚和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陈出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周国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覃启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教务处主任杨生友记过处分,给予资助办副主任吴高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维彬违规到娱乐城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等问题。2015年6月12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维彬,应朋友邀请,饭后到娱乐城KTV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免去李维彬政治部副主任职务。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给予李维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谢祥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7月,梧州市纪委在检查中发现,蒙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谢祥办公用房严重超标,面积达到37.4㎡。谢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海市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套取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个人吃喝消费等问题。北海市科技局副局长罗新平、副调研员明星朗,分别让下属单位市专利办支付个人餐费2599元和2400元。经市专利办主任苏明授意并签字审批,该办以虚假开支套取专项经费,用于其个人和市科技局有关领导吃喝消费以及单位日常开支。经市科技局下属单位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唐磊同意,该所开具虚假发票套取专项经费1.8万元,用于支付职工集体打球活动费用。2015年6月,北海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罗新平、明星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苏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唐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黄健被免去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5.北海市铁山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卢栋宏违规操办乔迁喜庆宴席等问题。2015年5月24日,北海市铁山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卢栋宏,未经批准在其自建楼房内操办乔迁新居仪式,除邀请近亲属外,还以口头或电话通知形式邀请67名朋友或同事,摆设酒席12桌,违规收受礼金共1.34万元。卢栋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被全部收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李项珠未如实申报大操大办儿子婚礼、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李项珠在向海口市国资委纪委报备其儿子举办婚礼事宜时,申报宴请亲属及朋友、同学共9桌。婚宴实际共宴请客人35桌。2015年,海口市清理办公用房相关文件规定“市级机关副处级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李项珠以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是中法合资企业不属于清理范畴为由不进行整改,其使用无标识的办公室,面积约59.97平方米,其中休息室8.67平方米。其秘书庞某某使用标识有“董事长办公室”门牌的办公室,面积约17.97平方米。2015年11月,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李项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海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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