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合肥市经开区直属党委书记王刚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濉溪县四铺镇建设所副所长杨杰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亳州市谯城区沙土镇纪委副书记田平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铜陵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县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场长苏日升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记过处分。
5.池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站长余建国违反规定发放实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6.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绩效管理科科长杨宏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追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漳州市平和县南胜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庄明辉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庄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2.龙岩市民政局主任科员黄林兴、救助站党支部书记郑福升借赴外地学习交流之机,用公车到景区游玩。黄林兴、郑福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赣州市崇义县统计局局长杨卫星,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2.上饶市玉山县樟村中学校长陈新权,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抚州市金溪县秀谷华侨农场党委副书记王新华、党委委员吴明初,工作日午餐饮酒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九江市庐山管理局庐山茶厂厂长吴从荣,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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