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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通报:各级纪检机关查处97件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2015年01月20日08: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20日电 (李源)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5年1月12日至18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9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何丽公款旅游问题。何丽以参加会议、调研、考察、招生宣传等为名先后4次带队前往广州、珠海、香港、澳门等地旅游。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会批准,校纪委决定给予何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党总支书记王坦公款旅游问题。王坦作为会员单位领导参加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在武汉举办的年会,并带领六名干部以考察调研的名义赴武汉、宜昌旅游,共计花费人民币58630元,以考察费名义列支。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坦党内警告处分。

3.海淀区区属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张宝信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张宝信在海淀区教育工委任职期间,多次接受某中学校长邀请出国旅游,个人费用共计51356.73元。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经区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张宝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淀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张宝信行政撤职处分。

4.密云县北庄镇暖泉会村村委会主任许进快公款旅游问题。暖泉会村村委会组织包括许进快在内的28名党员赴承德等地旅游5天,共支付旅游费用46000元。密云县纪委决定给予许进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北京三建公司天津区域党支部书记兼天津北辰科技园区生活配套服务项目酒店工程项目经理部副经理郭则阳等人接受邀请旅游问题。2014年2月9日至14日,郭则阳和三建天津生态城某工程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宋海春等一行6人,接受所在项目分供方公司邀请到福建旅游,由该分供方支付部分旅游费用。北京三建公司党委给予郭则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宋海春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小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给予该校校长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红桥区人防办滥发奖金、补贴,给予该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文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丁国声,违规批准学院教职人员用公款旅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衡水市中医院院长田建军,违规收送节礼,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秦皇岛市开发区工会主席陈永红,在担任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同意该局副局长解长远提议,用公款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购物卡及礼品,共计20万元,分别给予陈永红、解长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承德市质监局双桥分局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6万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费及送节礼;违规向企业收取特种设备培训费46万元。给予该局局长王治平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5.保定市徐水县养路工区路政大队大队长王旭鹏,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邢台市威县妇幼保健院借赴山东参观学习之机公款旅游,给予该院院长于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石家庄市鹿泉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赵文勇,在企业兼职并从事营利性活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唐山市遵化市公安局侯家寨乡派出所所长单立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张家口市宣化区工商局违规发放福利,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俊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邯郸市涉县索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郝金山,私自将该院救护车变卖给社会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晋城市泽州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违规向本单位58名干部职工发放烟花爆竹、粮油、各类补助等396251.57元;2013年7月,给泽州县安监局200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41654元,共计437905.57元。2015年1月8日,泽州县纪委对县安监局局长王广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该局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原才法党内警告处分;泽州县安监局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会计许琴行政记过处分。

2.2014年12月23日,运城市河津市樊村中心校东光德学校负责人原洁(2014年8月因乱收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樊村中心校会计侯武军、赵家庄中心校工作人员刘江、樊村镇堡子沟学校教师董文霞4人在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唱歌。2015年1月4日,河津市纪委给予原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侯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津市教育局给予董文霞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刘江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局长刘永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荣兴镇老干部办公室主任苏长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辽宁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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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景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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