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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纪委” 怎么反腐败【2】

2015年01月09日08:53   来源:解放日报

原标题:古代“中纪委”,怎么反腐败

一代权臣扳倒不易,御史有时也靠不住

御史以“天子之耳目,朝廷之腹心”自居,原本该做的是“彰善瘅邪、整纲饬纪”的事,要“私惠勿酬、私仇勿报”,要“言出如山、心清似水”。但有时,御史也靠不住。

严嵩是明代权臣,“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奸臣”(《明史·严嵩传》)。而御史对他的弹劾可谓前仆后继。从嘉靖十六年,严嵩还没有入阁开始,御史桑乔就弹劾严嵩“上负国恩,下乘舆望”(《明史·桑乔传》),嘉靖十九年,御史谢瑜弹劾严嵩“矫饰浮词,欺罔君上,箝制言官”(《明史·谢瑜传》)。到御史邹应龙扳倒严嵩时,前面共有十位御史弹劾过严嵩,但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被贬、除名、下狱,就是被廷杖打死。

后来,严嵩与内阁首辅徐阶互斗,严嵩斗不过徐阶,明世宗越来越倚重徐阶,将严嵩冷落一边,徐阶将严嵩败相渐露的信息透露给御史邹应龙,御史邹应龙冒险上疏弹劾严嵩父子贪贿误国,明世宗下诏逮捕严世蕃,以“纵爱逆子,辜负圣恩”之过,将严嵩革职,令其回乡。

最后,御史林润弹劾严嵩之子严世蕃,说他勾结倭寇、图谋造反。明世宗震怒,将严世蕃处斩,严嵩被削职为民,所有家产被抄没,“籍没之数,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不可数计”,一代权臣终被扳倒。

监察体系严密如明代,加之御史“士气不衰”,仍然无法阻止严嵩边腐败边升官,以至于盘踞权力津要二十年,成为“不倒翁”。可见,监察管不管用,不在御史,也不在打铁者自身过不过硬,有没有屡败屡战的精神,而在皇帝,皇帝是不是真心想反腐,至为关键。

所谓“主圣臣直”(《汉书·薛广德传》),遇到唐太宗这样能虚怀纳谏的皇帝,御史尚能发挥作用;遇到像明世宗这样“厌薄言官,废黜相继,纳谏之风微矣”(《明史·邓继曾传》)的皇帝,把你的正当监察行为视为离间君臣,痛加责罚,那就不只是自讨无趣了。明代监察“历代均不能望其项背”,而明代的贪腐也是历代均不能望其项背。

从徐阶暗示御史邹应龙弹劾严嵩可以看出,御史经常是官场上朋党之争、打击异己的工具。事实上,严嵩之所以能长期擅权,收贿敛财肆无忌惮,很大程度上在于他网罗党羽,在监察机关安插亲信。

严嵩通过一系列收买笼络手腕,操纵御史,设立弹劾防护墙,很多御史与其说是皇帝的监工,不如说是严嵩的打手。只不过,严嵩收买笼络御史,他的对手也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还是被御史参了要命的一奏。

假如连御史都利用手中权力行贪腐之事,谁又能钳制他们

御史作为皇帝反贪的防线,在某些时候的确能起到作用,但假如连御史都利用手中权力行贪腐之事,谁又能钳制他们?

明代对于御史出巡曾有明确的律法限制,《出巡事宜》规定,不得泄露机密、不得私自出界、不得擅自离职、不得买货物和铺张浪费、不得携带家属和枉道回家、不得因私受谒等等。

按明代规定,巡抚与按察御史查获赃贿,都贮放州县作为公费。但万历时,都御史李采菲就打起了赃银的主意,“预灭其籍”,销毁起赃记录,然后中饱私囊; 沈汝梁巡视下江,“赃贿数万”;祝大舟巡按江西,“临行票取多赃”;巡察云南御史苏駉也“贪肆赃盈巨万”。在这些被揭发的大案中,犯案御史分别遣戍卫所或免为庶民,处分远较嘉靖朝为重,却已难挽御史贪污的狂澜。

及至崇祯朝,御史贪赃纳贿已登峰造极。御史史范最为彪悍,巡按淮扬,把库中赃罚银十余万两都装入私囊;而后又兼摄巡盐课,他利用这份肥差又把前任贮库的二十余万两赃银收入囊中。他还为吏部尚书田唯嘉受贿八千金从中居间,自己向富人于承祖勒索万金。事发之后,首辅薛国观极力庇护,但证据确凿,无合法来源财产太多,实在说不清楚,最后下狱“瘐死”(因伤病死于狱中)。

到了清朝,监察官员的贪腐更加严重。如乾隆十三年,山东省遭受自然灾害,出使查办赈务的御史及其家人、吏役等却不顾“民食艰难”,借机勒索,加重了灾民的负担。嘉庆年间,御史广兴两次出使山东审案,“擅作威福,赃使累累,声名狼藉”,而与其一同前往的长官左都御史周延栋竟然听之任之,其本人也是每日所费白银十余两。于是有民谣说:“周全天下事,广聚世间财。”

对于御史自身贪腐,在帝制时代,除了继续用锦衣卫、东厂之类的人层叠监视,再无妙法。同样,属于皇帝家奴的“厂”、“卫”拥有权力后,还是会向下伸手,这便是死循环。

(王一 综合自人民网、新华网、《西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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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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