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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年12月29日19:49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陕西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象,陕西省纪委28日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违规滥发补助,公款购买烟酒,公款吃喝,违反财务规定,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娓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闫小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王建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政所所长魏建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事处主任肖建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咸阳市渭城区残联原理事长赵明柱,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宝鸡市日用杂品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付省让,违规公款接待、在娱乐场所公款消费、购买购物卡、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渭南市临渭区站南街道办事处员张社区干部员固本,违规购买购物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川市耀州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路耀明,大操大办女儿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汉中市略阳县白水江镇甘溪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强,大操大办儿子婚事,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康市紫阳县农业局干部叶昌军,为母亲大操大办寿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红庄水库管理处主任薛振军,违规发放过节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海流滩村党支部书记王占怀,村主任纪开祥,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实物,招待费超支,违反财务规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华网西安12月29日电 记者许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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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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