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4日发布官方微博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院近日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李永恒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421278元、港币65万元。
2013年12月14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广东省纪委今年6月9日进一步通报称,经查,李永恒在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记者/戴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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