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广州两级法院一天宣判43宗职务犯罪案件 量刑尺度严格

广东省涉案3.8亿 “巨贪” 张新华一审判死

2014年12月11日08:39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涉案3.8亿 “巨贪”张新华一审判死

张新华受审。

冼村案7名村官受审。

10日11时,随着法槌落下,被称为“广东史上最大贪贿犯”的张新华一审被判死刑。

当天,广州两级法院公开宣判43宗职务犯罪案件,一批备受社会关注的贪腐案件案情逐一展现在公众面前。此次集中宣判贪腐案有三大亮点:量刑尺度空前严格、行贿受贿一并严惩、打击小集团大窝案。

“使贪官恐惧,让百姓信服。”广州中院副院长廖荣辉表示,集中审判重大贪腐案有助于展现司法系统严惩职务犯罪的决心和力度,让心有贪念者胆战心惊、悬崖勒马。

上一次有人被冠之以“广东第一贪”之名,还是在14年前。彼时,广东省天龙集团公司总经理(副厅级)谢鹤亭因侵吞公款过千万元,而“得此殊名”。2000年10月13日,谢鹤亭在广州被执行死刑。

如今,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以3.8亿元的巨额涉案金额,创下了省内有史以来最高的贪腐纪录。其仅受贿一项,就近1亿元,堪称“广东第一贪”。

张新华贪污2.8亿受贿近亿

此前,张新华受审时一度坚持认为他涉嫌贪污受贿的行为“都是为了国企改制”。在最初接受调查时,还认为自己有可能被缓刑。

然而,判决书显示,张新华十多年来私设公司转移国有资产、将2.8亿多元国有资产收入囊中,还收受贿送款项9000多万人民币、238万港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郑允展认为,张新华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负责组织、策划、安排同案人非法占有巨额国有资产,必须处以严惩。

这一判决结果也得到许多白云农工商员工的衷心支持和拥护。“把国营公司变成了私营,好好的企业为什么垮了,就是他们不断中饱私囊。”老员工任权说,张新华的死刑判决大快人心!大家为法院严惩腐败感到震撼和欣慰。

宣判后,张新华当庭提出上诉,认为自己罪不至死。

案件多处5年以上重刑

除张新华案外,此次集中宣判的其他案件量刑尺度同样严格。广州中院宣判的20宗案件中,除冼村案因被告人身份系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另一件行贿案因法定原因量刑在5年以下,几乎所有案件都处以5年以上的重刑,还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中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林福全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已经是该罪名规定的最高刑罚。

广州中院副院长廖荣辉表示,这是史上第一次集中宣判职务犯罪案件,是践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具体要求,也是广州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重要举措。集中审判重大贪腐案,有助于展现司法系统严惩职务犯罪的决心和力度,让心有贪念者胆战心惊、悬崖勒马!

关注

冼村7村官最高判4年

冼村案中,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董事长冼章铭,党支部原副书记、副董事长卢佑醒,党支部原委员、副董事长卢杏肖,党支部原委员、董事卢国荣、陈建强、冼国坚,以及该公司编外人员卢炳灿,再度“齐聚”被告席。

广州中院认定,这7名村干部虽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但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名房地产开发和物管公司的贿赂,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建议

加强制度反腐 完善长效机制

据悉,广州中院在2009年至2013年间审结的典型案件包括: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烘等3人受贿、挪用资金案;茂名官场腐败渎职系列案,涉及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茂名市原市长助理雷挺等5人;市民政局贪腐窝案,涉及原局长李治臻、副局长许千里、越健泉等5人;东莞市职务犯罪窝案,涉及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东莞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等3人;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花都区委原书记潘潇受贿案;增城市原市长刘荣照受贿案。

广州中院刑二庭的有关司法建议认为,权力运行当中存在一些体制漏洞,建议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反腐。法学专家表示,宣判死刑,固然能震慑贪腐,但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性反腐,用有效而良好的手段、严格的审查,来减少腐败。

特点

渎职类犯罪和千万级以上案件增多

郑允展介绍,随着“反腐”行动不断深入,广州法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新特点。

其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案件数量的增长。以今年为例:包括此次公布的,广州市法院12月份宣判的职务犯罪案件达50多件。而据统计,截至11月中旬,广州两级法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量就已经超过500件,涉及被告人730多名。

从案件类型来看,以广州中院为例:除了贪污、贿赂类犯罪占了80%以上外,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类犯罪数量慢慢增多,一人涉及多个罪名的案件也增多,这也说明反腐查处的力度越来越强;从被告人的身份来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四成左右,国企员工约有三成,事业单位和村委、经济社成员分别占一成左右,这说明反腐的全面性。另外,从年龄来看,虽然40岁—60岁仍然是高发年龄段,但也出现了80后的身影;涉案的数额多数在10万—100万和100万—500万两个区段,但1000万以上的案件数量有增多的趋势。

行贿案件处罚力度不断加大

贪污贿赂案件较多、加大对行贿人处罚力度是此次广州集中宣判职务犯罪的另一鲜明特点。

广州中院10日宣判的20宗案涉及贪污罪、贿赂罪、洗钱罪和行贿罪。另外,基层法院宣判的23宗案件中,有4件为行贿案,其中包括向张新华行贿的两名公司高管,虽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罪,但因为数额巨大,仍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和四年有期徒刑。

“之前,如此重的量刑在行贿案件中并不常见。”据郑允展介绍,近年来,加大对行贿人处罚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司法机关也着重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今年广州两级法院审结行贿案70多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廖荣辉说,未来法院将继续突出行贿案件的查办,从严控制对行贿犯罪的缓刑免刑适用,确保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贿人得到法律追究和刑事处罚,并在量刑上尽量与受贿犯罪保持相对统一。

“有时候,部分地区办案人员为了获得受贿官员的证据,往往对行贿人网开一面甚至免于刑罚,但这种做法越来越不利于深化反腐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值得肯定。

“基层小集团”窝案损失惊人

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宣判的另一大特点,是冼村7名村干部集体受贿案、白云农工商公司张新华等多人贪腐案、从化良口镇高沙村6名村干部侵占公款案等多个“基层小集团”造成的窝案、系列案同时宣判。

广州中院通过近年的职务犯罪审判发现,这些系列案件的涉案者多数抱着“利益均沾”或“同坐一条船”的心态,采取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的方式作案,查处一个案件往往带出“一串、一窝”的现象。一些虽然级别较低但掌握实权的基层工作人员也能制造出腐败大案,其造成的损失更是惊人。

目前,广州中院正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2009年至2014年,该院对一审案件中85%以上的被告人适用财产刑。(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实习生 万晓华 通讯员 马伟锋)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张玉、常雪梅)
相关专题
· 地方要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