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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查处党员干部近万人 含78名厅官

纪检机关试点“一案双报告” 严防瞒案不报 大案小报 重案轻报

2014年12月08日08:3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广东纪检机关试点“一案双报告”

在启动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8个月后,省纪委日前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首次对外披露了此次改革的具体内容,并公布了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相关数据: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已接近万人,其中厅级干部78人。

这既是广东贯彻中央部署精神不断加强反腐的结果,也是广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最近一年多来,我国已从业务、人事、财务等多个方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多年来,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三太”问题,成为纪检系统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其中,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就是要解决纪委因独立性不足,而无法监督同级部门的监督难题。

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的广东,在推进此项改革的过程中再次领航,成为全国唯一省市县三级试点改革省份。

今年4月份以来,广东在省内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纪委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建立和完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中,广东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即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旦下级纪委和上级纪委在处置意见上发生分歧,将以上级纪委意见为主。同时成立了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统一指挥全省纪委办案。

“一案双报告”使来自上级的办案压力转化为强大的办案动力,同时也有利于拒止来自同级的不良干预,从而更有效防止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以惠州为例,今年该市在市、县两级纪委按照省纪委部署开展试点。通过改革,纪委监督独立性增强,监督起来更主动、更有力,前三季度立案603件,同比增加67%。惠州网近日的民意测评也显示,网民对惠州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达87.5%。

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表示,改革后广东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主动,形成了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同级党委重视支持、本级纪委主动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防止了“不让办案、不想办案”的问题。(记者/赵杨 周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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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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