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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公布9起典型案件

公车私用 上班违规

王利强

2014年11月30日11:20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忻州公布9起典型案件

11月28日,忻州市纪委网站公布今年该市查处的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这9起案件分别是:

1、保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乃蝉所配公车其子经常使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平市西镇乡人大主席团主席赵未玄值班不在岗,受党内警告处分。

3、原保德县桥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韩赛昌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4、忻府区董村中学校长张建隆教师节前夕,购买3000元超市购物卡给本校教职工发放,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5、河曲县政府办工作人员乔峰上班时间上网用QQ聊天,且在接受检查时态度恶劣,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曲县政府办督查科科长秦国军被责任追究,受党内警告处分。

6、繁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工陈玺、姜小鹏在参加完朋友聚会后前往KTV唱歌,陈玺出示工作证希望给予优惠,两人受行政降级处分。

7、忻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岳顺利驾驶本单位公车去饭店和朋友吃饭,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忻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8、繁峙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人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其中闫青梅、杨美萍、赵晓晨受行政警告处分;姜心忠、郭琢、甄小英受党内警告处分;繁峙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张国璧被责任追究,受党内警告处分。

9、原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督导员裴俊生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 王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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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姚奕、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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