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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网络辐射全球打破境外“避罪天堂”

黑龙江已缉捕和劝返六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2014年11月18日15:31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猎狐”网络辐射全球打破境外“避罪天堂”

今日上午,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的开展情况。据悉,“猎狐2014”专项行动自今年7月22日开展起至今,黑龙江已缉捕、劝返6名境外在逃嫌疑人。

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力度,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自今年7月22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行动开展后,全省各涉案地办案单位取消双休日及假期,迅速行动。

根据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截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等相关法律部门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已缉捕、劝返6名境外在逃嫌疑人,包括:8月3日,九三农垦公安局在北京机场缉捕出逃比利时的犯罪嫌疑人白某;10月12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劝返出逃俄罗斯的犯罪嫌疑人金某;10月17日,绥化市兰西县公安局在上海浦东机场缉捕出逃新西兰的犯罪嫌疑人卢某;11月10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碾子山分局劝返出逃俄罗斯的嫌疑人李某;11月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劝返出逃澳大利亚的嫌疑人刘某;11月13日,大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劝返出逃韩国嫌疑人黄卫东。

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葛陶然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黑龙江省外逃人员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发案后仓皇出逃,一类是经过精心谋划后伺机出逃。前一类以经济犯罪居多,后一类则主要是企事业单位领导。相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涉及经济犯罪的外逃往往更具主动性和长期性,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或失踪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家属先行、频繁出国、账户资金异动等都可能是明显的信号。

“我们通过一系列的侦查发现,出境并不是逃亡的终点。随着我国对外逃人员追逃力度的加大,国际联合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外逃人员的逃亡之路并不好走。很多出逃人员学历不高语言不好,难以融入当地生活圈,就是有华人圈也不敢露面,有的人还受到当地黑社会组织的敲诈,于是很多外逃人员东躲西藏,有的还改头换面以躲避追捕。”葛陶然说。

来自公安部的信息称,截至目前,猎狐行动已先后从美国、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韩国、泰国、香港、台湾、南非、尼日利亚等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抓获潜逃10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1名,从美国、加拿大、日本、比利时等发达国家抓获84名,有126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记者郭毅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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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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