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以来,云南省纪委为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入了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加强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对全省16个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研,探索建立调研考察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机制制度。
11月13日至14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考察调研组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考察州纪委、州监察局领导班子,调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派出机构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
考察调研组指出,开展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班子的考察,是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中央纪委明确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摸清搞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现状、班子成员自身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班子带领队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是省纪委常委会的决定,今年11月以前完成对16个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考察,集中研究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是现实工作的需要,必须加强班子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是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是面临换届的需要,通过考察提前为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换届做好谋划、打好基础。同时,会议明确考察主要进行几个层次的谈话,一谈州委书记、组织部长,二谈州纪委、州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市纪委书记,三谈派出纪工委书记、机关室主任,围绕领导班子特点、存在问题,班子成员特点、存在问题,选人用人存在问题和推荐优秀班子成员四个方面进行。会后,考察调研组分层次进行了个别谈话。
省纪委此次对16个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调研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方式,紧扣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重点调研考察“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性修养、道德品质、沟通协调、工作实绩、解决复杂问题、廉洁自律等情况;州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州市、县级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改革试点工作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并运用好调研考察成果,作为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以此促进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务实推进工作。(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