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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淮南市八公山镇原党委书记谢宏获刑16年

2014年11月14日11:19   来源:安徽日报

原标题:八公山镇一贪官获刑16年

日前,经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南市八公山镇原党委书记谢宏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法院一审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9年3月至2014年案发时止,谢宏有20多起受贿行为,其利用职务便利,共收受他人财物25.9万元。其中,多起受贿行为与土地开发、房屋拆迁有关,帮助协调淮南市晨阳塑料有限公司办理土地过户手续,4次收受该公司代表人陈某现金及购物卡共计8000元;在淮南市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紫金时代广场项目”拆迁工作中,7次收受该公司代表人黄某价值共计21000元的购物卡;在安徽远程房地产淮南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新风苑三期项目”拆迁工作中,6次收受该公司代表人蔡某价值共计12000元的购物卡;在八公山镇沈巷村投资建设“山水城项目”拆迁工作中,6次收受郑某现金及购物卡共计30000元。

除受贿外,2012年,谢宏安排镇财政所所长哈方礼(另案处理),从八公山区煤炭供销公司5号井奖励给该镇30万元奖励款中拿出25万元,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分发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10名镇党政班子成员;同时,分给哈方礼和时任挂职副镇长朱某各1万元,剩余的3万元交由办公室人员保管。 2009年至2011年,谢宏在担任八公山镇镇长期间,在一起拆迁补偿和一起房地产权登记中,超越职权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造成162.5万余元的特大经济损失。(通讯员 王来勇 记者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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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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