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有哪些?有什么预防对策?在依法治村方面应注意些什么?从普遍特点到具体案例,从综合分析到深入剖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近日在武清区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报告会。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要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参与法治天津建设的切入点,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通过开展司法调研服务、法治讲堂、报告会等方式,切实做到服务大局促发展。”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说,“全市检察机关把法律触角向基层延伸,深入了解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的司法需求,有的放矢地提供法律服务。”
据悉,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了“四走进”活动,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一是走进社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线索,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结合检察职能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走进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搞好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支持。针对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是走进村镇。就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加强排查,依法惩治和预防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走进学校。送法上门,采取法制宣讲团、举办模拟法庭、开设检察官热线等方式,帮助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据了解,本市检察机关近年来走访了一百多个重大工程项目,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支持,研究提出了司法服务的具体措施。抓住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70余份。(记者 刘冬梅 通讯员 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