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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山头主义”生存土壤

张磊

2014年11月02日14:2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铲除“山头主义”生存土壤

10月30日,“山头主义”一词在中央巡视反馈中首次“亮相”。中央第六巡视组指出,河北省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建议严格党内生活,坚决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山头主义。

关于党内“山头主义”,老一辈革命家有过诸多论述,归纳起来便是以宗派为出发点的思想和行为,突出表现为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毛泽东同志曾多次告诫各级党员干部:“我们要搞五湖四海,不要搞山头主义。”

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山头主义”的流毒依然如幽灵般阴魂不散。

前不久,《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出版发行。据该书透露,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直斥“山头主义”这一政治痼疾。

有分析指出:“在一些地方、某些层面,大大小小‘山头’林立。你入了‘伙’,就进入了‘快车道’,你置身其外,不成为‘同道’,怎么也轮不到你,甚至被视为‘异类’,致使佞臣小人如鱼得水,而正直君子因为是‘独立大队’,没有人来搭理你、关照你。”

党内的“山头”一旦形成,便会表现出独立性和分散性,从而致使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的落实和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利益输送是“山头”形成的黏合剂,既表现为人事领域团伙内部的“封官加爵”,也表现为经济领域的协同贪腐、共同分赃。而这必然导致腐败,甚至是“塌方式腐败”。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山头主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拦路虎,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必须全力予以铲除。

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10月25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召开,王岐山同志在会上指出:“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山头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产物,是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封建化的表现。”专家认为,要想破除“山头主义”,就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使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就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山头主义’存在的根源在于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不完善,尤其是人事权缺乏制约监督机制。”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说,“谁有权提拔任用干部,自然就会有人主动靠上来,从而滋生‘山头主义’”。由此,要想清除“山头主义”的流毒,还要施以法治药方,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对此,有评论也指出:“依法治国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我们所有的工作走上法治轨道。权力关进了笼子,就难以形成权力福利的聚合力,就难以形成‘山头’;所有的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小团体就难以形成力量,这样,‘山头’自然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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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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