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务员办事拖拉、摆脸色不搭理服务对象、未一次性告知等,将被追责。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12月1日开始,明确对140余种行政过错类型予以惩处。
据介绍,新修订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行政过错种类由原来的六大类细分为“权力清单”确定的15大类,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行政处罚等,有140多种追责的情形,每一个环节出现过错,都将有对应的法律后果。(记者胡弦、实习生李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