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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责任”落地生根

浙江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侧记

颜新文

2014年09月28日13: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让“责任”落地生根

前不久,浙江省民政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会议一改由纪检组长部署工作的惯例,改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作工作部署,全省各地民政局一把手参加。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强调,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自觉,主动承担主体责任。该省民政厅的做法正是浙江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分内事”,直接部署推动、直接检查落实的一个缩影。

  强党性 明责任
  
  浙江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晓光告诉记者,省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据介绍,浙江省纪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每月拿出相当的精力,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截至目前,浙江省77家省直单位、11个市党委(党组)均按要求,向省委、省纪委提交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书面报告。部分省直单位一把手、11个市委书记还上门向省纪委汇报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省直各单位在主动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同时,还相继采取措施,逐级建立报告制度,抓好下级党委(党组)的报告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党委(党组)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从落实主体责任内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吴顺江表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党组的“责任田”,是必须抓好的分内事,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

  出实招 勇担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在浙江,省直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党委(党组)纷纷采用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强化“一岗双责”,使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主体责任年报告、季分析、月检查制度,确保全系统逐级传导压力。

  浙江省工商局党组针对今年工商系统体制大调整期间容易出现的突击提拔干部、突击发钱发物等问题,制定《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手册》,从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权力运行和责任追究等环节提供制度保障;对3名正处级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信访谈话,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

  实招压责任,责任见担当。今年1至6月,浙江省直各单位共受理信访举报1139件,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人。

  抓整体 促监督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主体是前提,监督是保障,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浙江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的工作。各派驻(出)纪检机构聚焦主业,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浙江省宣传纪工委对省级宣传文化系统近五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研究,提出加强防控的对策措施。

  浙江省民政厅纪检组对厅管干部立案1人,指导下属单位立案2人,12次发出风险预警通知书。

  省直各派驻(出)纪检机构还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作风,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纠“四风”,步步为营、持续发力,强化执纪监督。今年端午节前,对8家省直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食堂、招待所进行暗访。中秋节前的9月3日至5日,连续检查13家单位传达室和周边4家宾馆寄放礼品土特产和节点送礼情况。国庆节前,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高密度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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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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