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3日06:15 来源:检察日报
这篇报道所反映的检察机关查处的虚报冒领、侵吞挪用惠民资金和补贴的腐败案件,涉案人员触犯了刑律,违反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损害了群众利益,其行为与党中央的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主张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其涉案范围之广,负面影响之大,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
从报道中披露的案件看,涉案人员职级不高,大多是科级以下干部,有的连干部也不是。这就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中的“苍蝇”。然而,这些“苍蝇”对群众利益的危害不可谓不大。一是具有对群众利益的直接侵害性。这些人贪占的资金数额与“老虎”比起来并不算大,大多在数万、数十万元,但涉及面广,人数众多,这样算来,贪占的总金额也很大。把本文所涉及的几个案例涉及金额粗算一下加起来也有几千万元之巨。这些钱都是党和政府直接给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这样大量地被侵占,是对群众利益的直接侵害。二是具有对国家惠民政策的普遍侵犯性。从本文所披露的贪占孤儿救助金、涉农补贴资金,骗取截留专项补贴、非法侵占医保基金等,这些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几乎无一幸免地被侵犯。三是具有侵害群众生存权、生命权的残忍性和掠夺钱财的贪婪性。党和政府对孤儿、生活困难家庭、下岗职工的救助,直接关系这些家庭和个人的生活和生命安全。而这些执行救助的人把应该发放到群众手中的救助款给截留了、挪用了、贪占了,这实际上就是把这些群众的生活来源截断了,把这些群众推向了死路。他们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顾群众死活,其行为令人发指。四是集体作案、联合作案。很多是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是窝案串案。
在这些“蛀虫”们钻惠民政策空子,大肆分食“唐僧肉”的时候,有病的群众不能得到及时救治,生活困难的群众不能及时得到补助,国家惠民政策不能落到实处,就会对群众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体现。近几年来,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呈现出多发、高发的趋势,成为腐败的“重灾区”。针对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同时,由于此类案件大多发生在基层,涉及社会面广人多,我们更应该做好社会基础方面的工作,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知晓什么样的困难,能得到什么样的救助,能得到哪些利益。这样,即使群众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也使他们能主动参与到维护自身权益、打击违反犯罪的过程中来。还应该增加惠民政策执行的透明度。把医保、低保、危房改造、困难家庭救助等惠民项目的执行方面的详细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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