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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表二审六不准”制度 徐州狠刹大操大办歪风

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借机敛财被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

 

2014年09月16日15: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推行“一表二审六不准”制度 徐州狠刹大操大办歪风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注意小节,终铸成大错,悔之晚矣!”9月1日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的忏悔在睢宁县教育系统引起强烈反响。梁龙卫曾借儿子升学之机敛财55.8万元,从此胃口越来越大,一发不可收拾,直至锒铛入狱。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时有发生。”徐州市纪委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不少“落马”干部都存在大操大办的情况。今年5月,该市制定出台《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推行“一表二审六不准”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项,既坚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又提醒领导干部管住小节,养成“习惯在监督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良好作风。

“一表”即领导干部要填写《县处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项报告表》,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作出承诺。“二审”即突出“两个责任”的落实,《报告表》经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由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备案。纪委(纪检组)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事先教育提醒,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填写的《报告表》,报市纪委审核备案。“六不准”即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婚礼宴请对象控制在亲戚、朋友之内,葬礼从严控制规模,倡导节俭;不准采取分时、分场、化整为零的方式多轮办理;不准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准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不准动用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不准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为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举报电话,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并把《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群众反映市建设局1名处长和云龙区民政局一名副局长准备大操大办儿子结婚事宜,纪检监察机关立即派员调查核实,及时进行预警提醒,最终2人缩小了婚宴规模,宴请对象控制在亲戚、朋友范围内。该市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贾汪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宴请规模、对象、收受礼金数额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全区已收到此类申报36件,查处延时申报、化整为零操办宴请8起,对2人实施了诫勉谈话。邳州市规定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一律不得使用彩虹门、空飘。睢宁县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县长邹忠平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收受礼金10余万元,被立案查处,日前已移交司法机关。徐州市纪委以此为鉴,制作“扭曲的亲情”专题片,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今年7月以来,该市通过群众举报,制止57起“升学宴”。据统计,全市领导干部共签订承诺书2000余份,156人按规定进行了报告和备案,组织明察暗访223次,教育提醒领导干部147人。(姚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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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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