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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2014年09月16日13:30   来源:甘肃日报

原标题:省交通运输厅 深入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9月12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正式印发《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在省交通运输系统启动了为期100天的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在于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影响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现全省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整风肃纪

当前我省交通运输事业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资金投入相对集中,项目建设点多、线长、面广,随之而来的行业管理责任不断增大,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首先必须彻底解决行业管理中存在的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确定,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纪律管理和“一岗双责”规定等,突出查纠10方面的58个问题,重点查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公路建设项目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机关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坚决果断地纠风肃纪,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采取问题倒逼的方法,对照《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列出的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全部逐级建立“问题档案”,推行“销号管理”,实行问题得不到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没有追究不放过,没有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放过,既解决“面”上的问题,更解决“根”上的问题;制定的措施和制度不仅解决现在的问题,更要解决长远的问题。

坚决铲除发生腐败的土壤

总结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经济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杜绝权钱交易,铲除腐败土壤,是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9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研究通过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按照规划和办法,党组(党委)要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抓、全面抓。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完善组织架构设计、议事规则、干部管理、资金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资金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融资、投资、资金收益评价及审计监督体系。围绕“选好用好干部”,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关、民意关、程序关、公示关和廉政关, 更加重视对干部“德”的考察。围绕行政执法权,编制交通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主体,使行政审批的法规依据、主体、程序更加规范。围绕涵盖全系统九个方面工作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明确工作职权、工作依据,规范工作程序,推行《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落实《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建立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提高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着力强化干部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布监督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接受组织监督,通过密切纪检监察与财务、审计、人事等部门联动接受行业监督,通过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实行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加大年度任务完成和履职考核力度,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拓展工作领域,创新监督形式,实现监督制约的常态化、立体化和全面化。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认真落实会议和公文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健全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保障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改进作风上不搞紧一阵松一阵,以一贯之,持之以恒。

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注重从来信来访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典型案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着力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的问责力度。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抓早抓小,定期分析群众投诉举报内容,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部门、岗位和工作环节,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形式早提醒、早批评,防微杜渐。

用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促进改革发展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要求,必须按照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毫不动摇、多管齐下地抓好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风肃纪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地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要求,全系统要大力营造人人参与整治顶风违纪行为的良好氛围,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释放作风建设“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正能量。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明确具体责任,认真查纠问题。对发现的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面较大的不正之风,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对发生在基层、根子上面的问题,要追本溯源、上下联动、合力解决,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全系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活动,根本目的是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持行业稳定,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强调,抓发展力度有多大,抓反腐倡廉力度就要有多大;同样,抓整风肃纪力度有多大,抓改革发展力度就要有多大。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实现6111发展目标,积极实施两大行动,加快建设五个交通,着力强化五项支撑,不断破解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和富民兴陇大业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发展目标,深化公路建设体制改革、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交通运输企业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各项改革,统一思想,统筹谋划,通过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达到作风硬起来、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改革抓起来、形象树起来、工作推上去的目的,为抓住机遇实现交通运输跨越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严存义 李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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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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