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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虎:落实主体责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罗志虎

2014年09月03日15:58   来源:内蒙古日报

原标题:落实主体责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呼伦贝尔市委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落实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建设幸福呼伦贝尔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加强组织领导上。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统筹谋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上。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使腐败分子绝无藏身立足之地。要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通过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公开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生态环保审计结果运用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中,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建崇廉风尚。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从严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肃纪律、严格要求,集中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大力整治不正之风,坚决惩处“庸懒散、奢私贪、冷硬横”等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选好用好干部上。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任用工作监督,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公道正派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导向选人用人,打破传统的平衡、照顾、论资排辈观念,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强力整治“为官不为”,不断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组织部长与干部“双向约谈”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诫勉函询、述职述廉等日常管理制度,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拖出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强化对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按规矩办事。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辅相成,不能分离,必须强化纪委监督作用,才能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要坚决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在强化纪委权威、规范纪检工作和自觉接受监督上下功夫,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保障纪委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纪委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作者为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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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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