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日前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为:
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组织公款旅游问题。郑州市纪委分别给予栗进朝、张鸿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副所长邢廷茂、王国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参与旅游人员均摊费用。
鹤壁市第七中学公款宴请问题。鹤壁市纪委分别给予张彦成、李存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市教育局按照规定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分别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朝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牛万斌进行诫勉谈话。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建设科科长于同胜违规兼职领取报酬问题。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于同胜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辞去企业职务,收缴违纪所得。
淅川县第五小学校长熊新富大操大办儿子婚礼问题。淅川县教体局党委给予熊新富党内警告处分,淅川县教体局决定免去其校长职务,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舞钢市教育局副局长孙春峰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问题。舞钢市监察局给予孙春峰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退还车辆。
济源市城乡规划管理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李彬玉工作日饮酒滋事问题。济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党委给予李彬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翟耀 通讯员 贾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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