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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总社重申禁令确保廉洁过节

2014年09月01日14: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供销合作总社重申禁令确保廉洁过节

8月2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廉洁过好中秋和国庆两节作出部署。总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佟宝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佟宝君对总社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平安过节提出了十条具体要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各类节礼、会员卡、购物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由相关业务单位用公款安排的接待和旅游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与本人工作业务有联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各类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接受有工作关系人员的礼金;严禁到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佟宝君强调,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决不允许出现工作上的盲点和空白。监察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以身试法,三令五申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点名通报曝光,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恭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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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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