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秦皇岛市严肃查处了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除当事人外,有关领导也被追责:某单位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聚餐饮酒,被公开曝光,其单位主管领导被党内警告,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某局乱发补贴被查,该局纪委书记因监督不力被党内警告;市纪委就落实“两个责任”已约谈了5个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
今年7月,秦皇岛市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容,并且强调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肃实施责任追究。
就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该市出台的意见规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包括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班子成员或其分管范围内出现问题特别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等8种情形。对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包括对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决定、意见及工作部署不落实或不执行的;对群众举报涉及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腐败问题或案件线索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的等6种情形。视失责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责任追究分为给予责令作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建议组织调整或免职、给予党政纪处分等5种方式。
“凡有失责情形的,都会进行严肃责任追究,这促进了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秦皇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占敏介绍说,自今年6月份以来,该市已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或问题36起,公开曝光31起;责令43人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39人,建议组织调整2人,免职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通讯员王军 记者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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