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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牢做实

2014年08月25日13:54   来源:内蒙古日报

原标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牢做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把主体责任切实扛稳、做实、抓牢。

一、增强政治和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二是在工作摆布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就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三是在职责履行上,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把握重点和关键,切实把主体责任做实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是要树导向。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按照“五好”干部标准,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严把动议、推荐、考察等重点环节,支持纪委参与干部选任全过程监督,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要严整治。党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包头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专项整治和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严肃整治、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取得了一定效果。开办了“行风面对面”电视访谈和“行风热线”广播栏目,组织各旗县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直接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上半年,已经播出107期,受理问题2600余件,答复率98%,受到老百姓的普遍欢迎。同时,继续以各类专项活动为抓手,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包头市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要强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依法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对侵占惠民补贴、扶贫救济、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的案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核实一个处理一个,切实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上半年,全市共立案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特别是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核实、诫勉谈话、拉拉袖子。四是要抓源头。有效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是源头、是根本。近年来,包头市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形成了较为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6项,精简幅度达到84%,每个事项平均办理时间也由原来的15.8天缩短到3.4天,减幅达78.4%;停征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简化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全年为企业和群众减负6000万元。上半年,全市新注册企业数量同比增长77%。针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统一纳入平台进行交易。截至目前,完成交易1288次,交易金额480.83亿元,有效预防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要努力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党委纪委约谈制度、专项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扎好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筑牢“防火墙”。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有效执行,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三、强化保障和执行,切实把主体责任抓牢

一要强化党委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纪委专责、切实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坚持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两个为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和巡视工作改革。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积极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回归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具体职责范围,完善保障推进机制,层层传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办法、加大追究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监督责任。

(作者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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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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