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自治区原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马吉(副厅级)涉嫌受贿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已于8月19日由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吉在担任盐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卫市农牧林业局局长、中共中宁县委书记、固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