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0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确保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省财政厅与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广东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凡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将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对象
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单位
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旨在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到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根据财政部、审计署的部署,我省启动了本次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针对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和设立“小金库”情况。
●●重点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
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是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
根据《方案》,我省将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在会议费方面,将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
而针对“小金库”,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将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此外,专项治理还将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并重点检查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处理
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
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专项治理已经启动,预计将持续到10月中旬,主要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步骤推进。
专项治理工作鼓励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将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9月底至10月中旬,则是整改完善阶段。
特别是在重点检查中发现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从重从严处理,先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记者/卢轶 通讯员/岳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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