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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江苏:4起干部违规案被通报

 

2014年08月12日08:52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4起干部违规案被通报

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全国查处的15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包括江苏通报的4起,分别为:

金湖县戴楼镇人大副主席傅士全违规操办寿宴问题。4月14日至15日,傅士全在该县陈桥镇老家为父母操办80岁寿宴,收取戴楼镇三套班子部分成员、镇机关工作人员及村干部50多人的礼金1.12万元。金湖县纪委给予傅士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安区城东乡楚东村党总支书记李爱国违规操办婚宴问题。李爱国操办女儿婚宴29桌,收受非亲属礼金30100元。淮安区纪委给予李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安区钦工镇财政所所长常洪兵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和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3月25日,常洪兵受钦工镇村建站副站长郑德委托,公款宴请淮安区财政局非税办副主任陈连峰和工作人员王步喜、肖非凡3人,钦工镇财政所会计王春雷(非公职人员、非党员)和村建站报账员谷广龙陪同。淮安区纪委给予常洪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步喜、谷广龙党内警告处分,对陈连峰、肖非凡、王春雷、郑德4人予以组织处理,餐费由就餐人员个人承担。

洪泽县黄集中心卫生院院长吕士永节日期间滥发购物卡和实物问题。吕士永主持召开卫生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49名职工发放福利,其中发放购物卡24500元,发放食用油和水果30268元。洪泽县卫生局决定给予吕士永行政警告处分。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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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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