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2日06:35 来源:检察日报
国家第四大保税港区——海南洋浦港湾跨海大桥投资8.72亿元,从2010年2月开工至今年4月建成通车,海南省洋浦开发区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全程对这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跟踪预防,确保了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开展大桥建设预防性监督,适时介入关键环节。积极发挥预防检察职能及该院检察长担任职务犯罪预防委员会副主任的工作优势,向洋浦经济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通报服务洋浦大桥建设的部署和具体措施,与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合力。大桥建设期间,该院共为21家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与5次现场征迁安置工作,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3条建议,根据大桥建设进度10余次深入规划、审计等部门和承建单位核实情况,增强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主动为大桥承建方提供法律服务,改善软环境。组织预防部门干警到大桥承建方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帮助承建单位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宣传,强化承建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意识,先后开展法制讲座5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本;抽调2名干警为联络员,建立定期联络工作机制。
帮助化解大桥建设引发的矛盾,提供法律帮助。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征迁安置领导小组,配合洋浦管委会妥善化解在大桥征迁安置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在对洋浦搬迁安置领域开展预防调查的基础上,形成《洋浦征迁安置预防调查报告》,并就预防调查情况向洋浦工委发出《检察建议书》,引起了高度重视。
此外,该院还充分发挥检察批捕、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重点打击大桥建设周边区域的“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活动,为大桥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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