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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四招惩防“苍蝇式”腐败

2014年08月12日06:35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宿迁:四招惩防“苍蝇式”腐败

  “我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被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刘某当庭表示服判。从轻处罚的原因是刘某系投案自首。

  刘某自首缘起于泗洪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杰在刘某任职乡镇的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课。检察长为基层干部上预防职务犯罪课,是宿迁市检察院今年3月开始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乡镇行”活动内容之一。

  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鹏介绍,该院通过对去年查办的96起发生在城镇化建设中特别是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发现,这些案件6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系乡镇、村居干部,这些“苍蝇式”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和干群关系,破坏了城镇发展环境。为此,他们提出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镇行”活动,主要内容是“四个一”:成立一支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宣讲团,分片到乡镇开展宣讲;围绕乡镇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开展一系列专项预防调查,排查高发易发职务犯罪问题和隐患,提出检察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收集一批案件线索,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组织一轮警示教育,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基层干部参观学习。

  截至目前,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开展宣讲115场,受教育基层干部达1.5万余人;开展专项预防调查6次,发出检察建议6件,已落实并反馈5件;受理职务犯罪线索16件,已立案6件6人,提起公诉2件3人,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还促使刘某等3人自首、2名职务犯罪在逃人员投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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