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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2014年08月03日09:20   来源:内蒙古日报

原标题:自治区金融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近日,自治区金融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下半年,自治区金融办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金融办党组书记、各处负责人(支部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处(监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治区金融办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机关纪委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组建机关纪委,进一步强化日常检查监督,落实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执纪问责,形成廉政防控的高压线。

要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按照自治区金融办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建设。认真抓好《〈中共自治区金融办党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贯彻落实。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下半年要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对全体人员特别是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使命感。(记者 王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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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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