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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转”中亮剑——辽宁省纪委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纪实

王 坤

2014年07月22日15:28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在“三转”中亮剑

来自省纪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13件,同比上升22.53%,其中大案要案同比上升42.64%;结案3927件,同比上升24.3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42人,同比上升29.88%……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一手抓大案要案,一手抓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工作思路,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强的震慑力,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在“三转”中增强案件查办力量

今年以来,省纪委先后对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省(中)直企业工会原主席徐曙明,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抚顺市东洲区原区委书记徐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威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上半年,我省接受信访举报数、初步核实数、立案数、结案数等主要办案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而且查办大案要案同比上升达42.64%。省纪委查办了一批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性质恶劣的大案要案,直接立案10件。

“究其原因就是理顺了职能,集中了力量,聚焦了主业。 ”省纪委对惩治腐败的成果给出这样的解释。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转”部署,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职尽责,把握好工作定位”的要求,并厘清了监督检查中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边界,保证了工作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去年以来,省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首先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入手,对省纪委监察厅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由113个削减到11个,取消或不再参加102个,减幅达到90%。将原来负责的 “五大系统”建设、政务公开、软环境建设等牵头工作和电子监察网分别移交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同时,调整内设机构,明晰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通过撤并、整合,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经过两轮调整,目前,省纪委具有办案职能的内设机构增加到13个,机关近70%的机构具有办案职能,约64%的人员编制集中在具有执纪办案职能的部门。

在“三转”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省纪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腐败,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014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各类案件39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42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2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人……

2014年初,省纪委查办了沈阳市某经济区征地拆迁违纪违法系列案。沈阳市纪委针对这一系列案件暴露出的征地拆迁领域严重的腐败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拆迁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只是今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省纪委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着力点,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增强了执纪监督的威慑力。

据统计,加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9人;对5大类120余项1100亿元的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问题602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20人。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纪委协助省委开展“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损害群众利益、权力运行和群众办事不顺不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解民忧、护民利”活动,省纪委对125件典型信访案件进行了包案督办,各市纪委排查解决典型信访问题310件。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段,持续加强节日期间作风检查,严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专项整治人情随礼陋习。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120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67人,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省内新闻媒体先后通报了26起查处的典型案件。

同时,省纪委坚持推动“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情节轻微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执纪手段进行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进行了解、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落实快查快结,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加强了对已移交线索的跟踪。

在“三转”中完善办案制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省纪委坚持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规范办案工作,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办案要求,强化办案质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案件查办和专案工作“两个流程规范”,实现办案工作文来文往、过程留痕、责任到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采取跟踪督办、组织协调、直接管辖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查办案件后续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通报批评、下发建议书、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措施,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印发了《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措施陪护工作手册》,加强办案场所管理,实施全程电子监控,严格实行值班登记、出入办案场所人员登记等制度;制定了《全省办案安全工作检查方案》,切实防范和解决办案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建立和完善了与检察、公安、审计、巡视机关以及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等相互移交违纪违法线索的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了案件线索移送的原则、范围、程序和承办受理单位,防止线索流失。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1801件(次),同比上升72.54%;初步核实违纪线索4631件,同比上升37.75%。

在保证查办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办案效率。 2014年初,省纪委查办大连某国有企业原董事长受贿案件,从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了1个半月的时间,采取“两规”措施时间仅为24天。

同时,省纪委加大了查办案件公开力度,对立案查办、违纪处分和移送的案件,及时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和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去年以来,省纪委先后公开发布了对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辽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张立洲等多起案件的查处情况,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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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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