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鸣
报载,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5项工作,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出了厘清岗位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的有益尝试。
作为单位一把手,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手中权力过大,在工作中容易出现“一言堂”情况,会大大增加一把手的腐败风险。因此,打破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局面,让权力运行“增速提效”,势在必行。
常言道,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把手事事亲力亲为,不但工作不一定做好,而且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把日常事务的决策权交给分管领导,既能够激发领导班子成员的干事热情,更可以让一把手腾出更多的精力去统筹全局,有利于更好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去私”的最好办法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既压缩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寻租空间,更有利于集思广益,提高领导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不过,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要把握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不能以“集体领导”模糊职责分工,最后变相成为一把手“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