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17日下午和18日上午,分别主持召开部分区直单位和区管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座谈会。
王拥军在认真听取与会同志发言后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区党委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王拥军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的关系。要增强党的观念,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分析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状况;要领班子、带队伍,从严管好机关、管好行业、管好企业、管好干部;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处置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要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座谈会上,区发改委、教育工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卫计委、国资委等区直单位和部分区管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书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发了言。(西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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