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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云南省委办公厅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

2014年06月19日15:07   来源:云南日报

昨日,省委办公厅召开秘书长主任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研究部署省委办公厅贯彻落实工作。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主持会议。他指出,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同意、即将印发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是我省结合实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及作风建设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的重要措施,在全国具有超前性,体现了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他要求,省委办公厅要认真学习贯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树立好省委办公厅的良好形象。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省委要求,将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作为打造全省工作的指挥、协调、运转、服务“四个中心”和建设学习、创新、效能、进取、规范“五型机关”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明确职责,敢于担当。省委办公厅的领导干部要勇于负责、严格遵守,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问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规范廉洁型机关。三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严密方案,把省委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对省委办公厅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一是迅速传达学习《规定》和《办法》,不断提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研究制定省委办公厅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角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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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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