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
5月28日,省纪委监察厅向社会公开曝光5起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5起典型案件如下。
成都城乡商贸物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出国公务考察活动中,违规安排无关人员随团出访,擅自变更考察线路,增加游览项目等。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游光甫,副总经理周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司管理人员冯克审、林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泸县立石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曾登楷、赵坤海在租车下村测绘农户房屋占地面积时,将租车费、误餐费摊派给建房农户。曾登楷、赵坤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所所长田刚负有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
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永平举办乔迁新居宴席,收受机关单位人员礼金共4.3万余元。严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眉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品、购物卡。该处处长汪卓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昌市太和镇牵头协调该镇转山村征地拆迁工作期间,镇党委书记张之纯、镇长王天兵、镇人大主席胡先群、镇纪委书记李建萍、副镇长欧阳明、镇党委委员王林以及该镇工作人员共12人,接受转山村村主任曾杰等人的安排,在工作时间到盐边县红格镇泡温泉并用餐,其中部分人员乘坐公车前往。张之纯、王天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先群、李建萍、欧阳明、王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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