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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两个责任”:要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2014年05月27日14:09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落实“两个责任”:要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今年两会期间,王岐山在出席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两个责任”。

5月20日,高检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记者程丁摄

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之后,中央政治局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同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又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多次强调“两个责任”。3月5日,王岐山在参加两会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要具体化。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纪委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月11日至5月12日,王岐山一个月内又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月11日和14日,王岐山先后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在分别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5月6日至12日,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高检院召开多个会议部署落实

连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召开会议,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出重要部署。

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曹建明检察长强调,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大家一致表示,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5月20日,曹建明检察长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高检院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集体谈话,并在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对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指示。他强调指出,高检院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两个责任”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做到廉洁从检,为全国检察机关当好表率做好示范。

5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来抓,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对涉及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决不允许出现“灯下黑”。

同日,全国部分省级检察院纪检组长和分市院检察长座谈会在兰州召开,会议交流了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讨论了《检察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除了强调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还多次强调,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要严厉追责。

王岐山自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以来,已多次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王岐山在约谈央企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今年要把主体责任给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扛上。有权力没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他还数次强调,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指出,各级检察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加大公开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工作,认真清理反映检察人员问题的线索,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治检。注重科学有效预防自身腐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案件查处剖析问题、堵漏建制。

5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中还强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各级检察长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带头严格要求、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当好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表率。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孙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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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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