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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

李文亭

2014年05月27日09:01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挂帅出征 风清气正

“我来现场考考各位厅局长们,哪位知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指的是什么?”面对省委书记强卫的突然提问,在座的省直部门“一把手”受到强烈震动。

5月26日,江西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强卫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近年来,省委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当表率作示范,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关键。作为第一责任人,省委书记强卫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强卫语重心长地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人民利益为先,做到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公而忘私、大公无私,在廉洁从政中收获健康、感受快乐、体验幸福。他公开宣布:“一、烦恼和反感通过各种关系打招呼要求提拔;二、烦恼和反感给我送东西;三、烦恼和反感打着我的旗号去谋取利益。打招呼没有正能量、送东西没有好印象、帮那些打着我旗号的人办事没有好回报,大家与我一起来反对。”肺腑之言,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共鸣。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省委明确提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目标,切实做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顶层设计。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省委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仅2013年,就达15次以上;将原责任制领导小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合并调整,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及有关省委常委为副组长,省直有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规则;出台《江西省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等,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去年9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工作情况,省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卫任组长负总责,省委常委会先后三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改进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尤其重要的是,省委将整改工作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成效。

省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承担主体责任,为全省各级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榜样。

不务虚只务实,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负起来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务虚,必须务实。省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

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行细化、硬化;领导班子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今年1至3月,省直预算单位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同比下降64.8%,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同比下降26.4%;差旅费同比下降10.7%,会议费同比下降58.3%。

开展专题活动,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打击违规破格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行为。目前,发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超职数配备干部5202名。采取“五个一批”办法,即:提拔任用一批、交流任职一批、挂职锻炼一批、重点培训一批、分类储备一批,切实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开展全省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纠正各类违规资金9.65亿元。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全省各级廉政账户收到上缴款7671万元。

旗帜鲜明地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省委制定《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增设省委第五、第六巡视组,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坚持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大案要案制度,建立全省反腐败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机制。今年1至4月,江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数、初核件数、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处分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9.0%、48.5%、37.4%、17.0%、18.1%。截至目前,省纪委立案查处16人,同比增加14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2人(正厅级6人、副厅级6人),县处级干部4人。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4起,处理35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在赣鄱大地上,始终保持着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逐层分解责任,建立上下联动反腐机制

省委坚持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导、年末有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每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下发通知,将当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今年1月,省委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省直20家牵头单位和49家协办单位。各地各部门又进行细化,责任分解到人,并向基层延伸,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省直部门“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现场公布测评成绩。将设区市、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对省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合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简化了程序,减轻了基层负担。

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每年年中、年末两次对设区市和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民意调查。这一创新举措,结束了检查考核“自说自话”的现象。正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所说:此举强化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各地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民生问题和群众的诉求,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惠民生、解民忧、帮民困,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省明确规定,对屡屡发生重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但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倒查相关领导责任,以此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紧箍咒”。去年,全省631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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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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