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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

将组织明察暗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张谯星

2014年05月15日09:11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我省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

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近日下发《关于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点治理“吃拿卡要”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刹风肃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治理“吃拿卡要”问题的主体责任。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将治理“吃拿卡要”问题作为持续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举措,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吃拿卡要”问题的常态化制度,建立本地本部门治理“吃拿卡要”问题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以及治理“吃拿卡要”问题考核指标, 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治理“吃拿卡要”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问责,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不打招呼的专项检查,组织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准确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开展治理“吃拿卡要”问题情况;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跟踪曝光“吃拿卡要”突出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各种“吃拿卡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本地本部门“吃拿卡要”问题不纠正、不查处、不治理,甚至故意掩盖、袒护的,或者“吃拿卡要”现象在本地本部门接连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欢迎举报十种“吃拿卡要”

本报海口5月14日讯 (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姚嘉 黄克忠)“吃拿卡要”令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予以坚决整治。记者今天从省纪委了解到,我省下发的《关于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的通知》,专门梳理出了十种不廉洁、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吃拿卡要”行为。

据了解,我省将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受理服务中的十种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1、

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者向管理服务对象个人借款,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汽车、房屋等财物;

2、

强迫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订阅报刊资料、参加各类社团,或者参加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各种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或者以各种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

3、

行政审批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或者该下放的权力不下放、该取消的审批不取消、不按行政审批目录实施审批,或者违规设置前提条件、增加审批环节,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审批、多头审批,增加管理服务对象负担;

4、

无法定依据收费,超标准收费,收费不依法开具票据,通过中介机构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乱收费行为;

5、

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趋利执法、随意执法,迫使管理服务对象请客送礼、托关系、找门路;

6、

为管理服务对象指定中介服务,或者推荐中介服务并从中收取好处,或者个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7、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或求助事项,拒不受理、拒不办理、拖延办理或敷衍应付;

8、

办理便民服务事项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不得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

9、

在工作中对管理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10、

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其他行为。

举报电话:0898-65386064 举报邮箱:hnzzylst@163.com

举报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3号楼301室省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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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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