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常态化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2014年05月13日15: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常态化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日前,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出台《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严格执纪监督,经常性地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约谈督导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如: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了解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开展民主测评,进行检查考核;上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不力,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追究有关地方和单位纪委(纪检组)的责任。(记者 孟维伟 通讯员 杨金余)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