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谯星
记者今天从万宁市纪委获悉,今年“五一”期间,由于未按规定进行公车入库停放,该市2单位被通报,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五一”假期前,针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福利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节日病”,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节日期间执纪监督,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形成强烈震慑,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5月1日至3日,万宁市纪委派出明查暗访组,对该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第一、第二停车场和该市旧政府办公大楼停车场的车辆进行了清点登记,并对各镇和市直单位的车辆入库停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通过将检查情况与各单位报送的《万宁市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计表》进行比对核实,工作人员发现,2家单位的2辆公务车未按指定地点入库停放,分别为:万宁市台办(车牌号:琼C83777)、万宁市工商联(车牌号:琼C8F956)。
万宁市纪委决定,对该市台办和该市工商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全市通报。通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的各项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被通报的单位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这次通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万宁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不定期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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