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力
近日,嵊州市纪委连续发出4起关于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的案件通报。
去年底,长乐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钱某某为女儿大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查清事实后,嵊州市纪委责成有关部门免去其职务,并对其进行党纪立案。今年2月6日,长乐镇广电站站长钱某某为女儿大办婚宴,邀请相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少数企业老板、村干部参加。嵊州市纪委已责成市广电总台给予其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和3个月的月奖金。同样是为儿子大办婚宴,长乐镇下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蒋某某分3次开设婚宴,各开席16桌、29桌、19桌。市纪委在查清事实后,已责成长乐镇党委免去其职务。其在嵊州市委办工作的儿子被通报批评,扣发年度考核奖6个月。而嵊州市广电总台台长周某某在操办母亲丧事中违规收取礼品,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在接受组织谈话后全部清退。嵊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肃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问题,切实纠正奢靡之风,是嵊州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四风”问题的重拳之一。
讲排场、比阔气,婚丧嫁娶容易成为某些干部借机敛财的渠道。该市专门出台了《嵊州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婚事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丧事来客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不准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党员干部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支出任何婚丧、喜庆事宜等相关费用,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参与婚丧、喜庆事宜;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活动,不得安排使用上述人员的车辆,不得收受上述人员的礼金礼物。在此基础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并予以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记者 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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