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1日08:5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广州4月10日电 (记者邓圩)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出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的发生,违者按违反党纪处理。
《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和直系亲属的婚庆、生日、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以及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重申和提出了四个“不准”规定:一是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二是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的礼品、礼金;三是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或由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四是不准用私款私物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11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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